这是我人生的第一次,也是我平生最后一次,那是发生在2001年9月4日下午的一件令我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事情——我为了一个不爱我的人---自杀!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,但在当时对于只有16岁的我来说,还不足于让我害怕。
认识他是在那年的炎夏7月,我只和他相处了整整两个月,当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,就喜欢上了他!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。他没有固定的工作,认识他的时候,他刚从牢里出来,是在16岁的时候进班房的,听他说是犯了“抢劫罪”。和他在一起就是快乐,每天都是。
那个炎夏我在饭店做“暑期工”。有一天下午我和同事(也是我最好的朋友---玲)坐在外面聊天,突然一个很帅的男生映入我们的眼前,他正朝我们这里看呢,因为这次偶然的一眼,我和玲认识了这位帅哥,他主动的约我们去玩。后来我才知道其实他是故意在我们店门口转的,他对玲是一见钟情。
玲,是我的好朋友,很好很好的朋友。她长得很漂亮,外表看上去很温柔,但是她的内心是属于很野的那一种,可能是遗传她老爸娶了四个老婆的缘故吧!那个帅哥就是现在我的哥哥(认的哥哥),他叫辉。我们和辉一起玩,玩得很晚。后来辉给我们介绍了他的哥们,就是我的他(现在不是啦),他叫永。
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我们家乡的一座桥上,当时他穿着一件黑色花纹短袖,下面穿得是一条浅蓝色牛仔裤,一双皮鞋,看上去很瘦很瘦。永没有太注意我,而我却因为那一次的见面,深深的爱上了他,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容易的爱上一个人。真的,到现在我都不明白。可能是永听到我哥(辉)说我喜欢他吧。他开始主动的追我,我哥也时不时得想凑合我俩,就这样我们在一起了。
和永在一起很快乐,我每天下了班就去看他,他住在我哥那里。每天中午去他那里的时候,他还没有起床,前一天的衣服也没有洗,就扔在洗衣间。每每看到这些时,我都会在他睡醒之前将它全洗掉。我对他很好,去了也会提东西给他吃,他白天除了睡觉,就看影碟,晚上就在街上,KTV疯狂的玩。
他从来都不去找工作,他也找不到单位。毕竟他有前科。我不怪他,可他从来都不会为自己的将来想一想。和他在一起,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对我说过一句“我爱你”类似这样暧昧的话,或许因为当时自己太爱他吧。以至于爱他能为他死的地步。因此,对于他心里有没有爱我,我都毫无察觉到,我只是一味的一个人去为他付出,一个人为他做这做那。
看到这里,读者们肯定觉得当时的我,很笨吧!
呵,是的,当时的我是很笨,笨到居然看不出他一直都在玩我。
我生日那天,永没有来为我祝贺,朋友都问我,我男朋友怎么不来。是啊,我男朋友怎么不来啊,因为他没有钱,所以他不来。现在想想准确的答案是——他跟本不爱我。我的生日都是我朋友为我过的,他们在一个OK厅里包了房间,为我祝福。虽然看上去我很开心,但我心里却有一种失落的感觉。永没来参加我的生日宴会,我并没有和他生气,他也没有为此和我道歉过。其实如果换成别人有了这一次肯定会很生气的,但是我没有对他发火,我只是心里很苦。
记得有一次晚上玩得太晚,永叫我陪他聊天,因为爱他也没有防他什么,我们就坐在床上聊天,他手搂着我。我们就这样的姿势聊了很久很久,我也不记得多少点了。突然我哥回来了,他要我去开门,我就去了。正当我要起来的那一刻,永一把把我给拉住,他说不要去开门,让我哥叫去,当时他就想亲我的样子,看上去很可怕的,因为那时我太小,跟本不懂什么是接吻,我还以为单单“KISS”会引发怀孕,所以我很怕,没有答应他。他好像想和我做那件事一样,我挣扎出来了,我把头发理了理开门去了。
至从那件事情后,他再也不碰我了,而且每次我和他说话,他总说:“镶金边的!”这句话的意思,就是说我很保守,说我很高傲。每每听到他这样说我,我都很伤心,但我还是很爱他,现在想想其实他并不爱我,只是想在我身上找到他所要的那一种快感。也是因为这件事情,永提出和我分手,分手的理由很简单。他说他喜欢玲,说玲能给他所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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